美国专利申请
美国专利申请说明
一、美国专利申请类别和期限
1、发明专利 (Utility Patent)(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专利)
2、外观设计专利 (Design Patent)
3、植物专利 (Plant Patent)
4、美国专利有效期限: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自申请日起算20 年为止。外观设计专利自核准日起14年为止。
二、专利申请程序
1、专利申请案在递交后,在两个月左右,将会取得受理通知书,在取得申请日后,在一年半左右将会有审查结果,而审查结果包括:准予专利(Allowance)与驳回专利(Rejection);申请人对于美国专利局所提出的核驳通知书,通常会有两次答辩的机会,例外的可能会有三到四次,一经核准,申请人须先支付领证费用,才可于核准日后3~4 个月左右收到专利证书;若未在期限内缴纳领证费,则申请案将视同放弃。
2、专利维持年费
发明专利案于公告日起第三年半、第七年半及第十一年半分别必须缴纳第一、二及三次专利维持年费。
外观设计专利案则不需缴纳年费。
三、美国专利的特点
1、临时专利申请案
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专利说明书,即可获得专利申请日,临时申请将不会受到实质审查,如果专利申请人在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没有将临时申请案转为正式申请案,临时申请案将被视为放弃,并公开,申请人允许将“专利申请中(Patent Pending)”用于临时申请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适用于临时申请案。
2、连续申请案
就原申请案为基础母案,在不修改发明实质内容的原则下,修改专利保护范围而提出的申请案,通常应在最后核驳审定后,而原申请案未被放弃之前,通过修改专利权利要求书,而不修改专利说明书的情况下,争取专利的核准,并保留原案的申请日。
3、部分申请案
当原申请需要加入新的实质性内容,应以原申请案为基础,在原申请案未放弃之前,可以申请部分连续案,与原案相同的部分,申请日与原案相同,新加入的部分,为新的连续案的申请日。
4、美国专利新颖性特别规定 :
一发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已取得专利或已公开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国已公开使用或销售超出一年,该发明即丧失新颖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则仍具有申请专利之新颖性。
四、申请案所必备文件
1、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
1)申请人资料:个人姓名、住址;公司名称、地址等。
2)委托书、宣誓书、小企业宣誓书一份 (指的是如果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或非营利性团体);由申请人及发明人签名。
3)若申请人与发明人不同时,须提供由发明人将申请权让渡给申请人的文件。
4)专利说明书一份(专利图式一份): 提供简要说明,说明产品内容与特点,而外观设计的图式要六面视图和立体图。
五、美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巴黎公约国第一件申请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主张优先权。
2)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临时申请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
六、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审查制,并采行先发明原则,申请人所知道的所有相关本案其它国家审查检索到的技术资料必须提供给美国专利局(IDS)。
2).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七、美国发明专利专利维持费:
分别于发证日起第3年半、7年半及11年半需缴纳维持费。
八、美国外观设计专利
1.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宣誓书(可后补)
九、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0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十、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程序:审查制,申请人所知道的所有相关本案其它国家审查检索到的技术资料必须提供给美国专利局(IDS)。
十一、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维持费:不需缴纳维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