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商标申请
韩国商标注册说明
一、概述
以自然人或者法人直接向韩国特许厅提出申请 ,允许多类申请,商品 分类实行尼斯协定,并行韩国固有的分类制度。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之日起算,有效期十年,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韩国商标的主体:商标包括文字、图形、立体形状或颜色的组合等构成。韩国商标的种类:包括一般的商标注册、团体商标注册。
二、申请资料包括
-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 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 份;
- 申请人名义,地址中英文;
- 商标图样;
-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 服务名称;
- 申请人签署的授权书;
- 优先权声明(如需要) 。
三、程序时间
1、形式审查
提交申请后半个月内受理。申请受理后起 1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件的申请给予一定的补正期限,补正后的内容符合要求的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补正不符合要求的特许厅长可以宣告该商标注册申请无效。
2、实质审查
- 一般从申请到实审结束需要12~14个月。
- 审查员经过审查认定该注册申请符合核准标准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如果不符合核准标准的,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 提出意见或者进行补正后符合核准注册的要求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仍不符合核准注册要求的,作出驳回决定。
3、异议申请
- 异议申请可以自申请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
- 对第三者的异议申请,由有关审查员审查决定异议成立与否。
4、核准注册
- 申请人收到审查员发送的核准注册通知书,缴纳注册费用。
- 申请人缴纳注册费,商标给予核准注册,并进行注册公告。
5、对驳回决定及异议成立的不服。
- 对审查员的驳回决定及异议成立不服时,申请人可以向特许审判院提出起诉。
整个顺利的注册过程,大约需要 15-18个月。
四、韩国商标制度的特点:
1、部分优先权制度;亦即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所指定之商品范围超出前案之商品范围,过去韩国商标局将会对此类申请案全部拒绝,自商标审查基准修正后,商标局会以商品逐项审查之基础(on goods-by-goods basis)针对超出该申请案指定之商品予以部分拒绝;
2、凡包含英文、中文及日文之外文商标申请案,其商标外文字之读音及文字涵义近似与否将列入审查范围内;
3、加速异议案审理时效,过去韩国商标局审理异议案件之审查时间一般为十个月,新审查基准修订后,韩国商标局希望能在异议申请案提起后三至四个月内就能做出异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