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申请
美国商标申请说明
美国商标制度与世界其他国家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美国商标的专用权依据先使用的原则。
申请人可以依据以下四种条件在美国提出注册申请:
1、实际使用商标(Trademark Specimens)
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美国实际进行商业行为使用,申请时,只能针对已实际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提出申请;根据此基础提出的申请,经过审查,约12个月,USPTO将会公告,在30天的异议期内无人异议,USPTO将会在公告后的12星期后颁发注册证书。
2、意图使用商标
a)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意图在美国使用,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提交真诚使用商标的声明,并说明将要在何种产品或服务上使用有关的商标。
b)在经过审查、公告和异议等程序后,由USPTO颁发“允许通知”(a notice of allowance),而非注册证书。(时间约为12个月)
c)在颁发“允许通知”之后的六个月内,申请人必须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或者寻求延期;USPTO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延期申请,给予申请人另外6个月的期限,让申请人提交真实使用的声明。
d)如果申请有正当理由,可以再申请延期6个月;如果理由成立,再申请的延期期间最多可以达到24个月。这样,从获得“允许通知”之日起,申请人可以在36个月的时间里向USPTO提出真实使用的声明。所以从提出申请到将有关商标投入真实的商业性使用,申请人约有四年多的时间。
e)USPTO在接到真实使用的声明后,将再次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决定接受真实使用的声明,才颁发注册证书。商标专用权自申请之日计算。
3、本国注册商标
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已在中国注册,可以以此为基础向美国注册,而向美国申请的商标的图样和商品和服务的范围必须与国内注册的商标相同,申请时,必须提供经证明的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经宣誓的英文翻译,USPTO经审查确认没有异议后将会颁发商标注册证,时间一般为15个月。
4、本国申请为基础
中国申请人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在国内申请提交之日起6个月内,基于国内申请的优先权向美国提出申请,以国内的申请日作为美国的申请日。选择本条基础,要等到该商标在中国注册成功,并向USPTO递交相应的注册证明才能获准颁发注册证;如果在国内未能注册成功,该商标将会被撤消。因此,选择该条基础风险较大,在实践中很少采用。
USPTO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十年后可以续展,但申请人需要在第五---第六年间提供一份用以表明该申请继续存在的宣誓书;以后,商标注册人还应在商标注册后的每10年续展时再次提交商标使用声明,并有6个月的宽限期。商标在USPTO注册之后,商标在5年内从未间断使用,也未受到争议或争议不能成立,则商标权被视为永久确立,该商标成为“无争议商标”。 只有当商标在USPTO注册成功后,才可使用R加环形标志,商标所有者日后如果欲起诉他人侵权,那么,没有在商标上注明商标所有权这一行为将会成为对商标所有者的不利因素。
国商标申请的程序?
在美国申请商标总的时间大约是在2年左右,申请程序
提交申请日期:PTO负责联邦政府的商标注册。收到注册申请后,PTO会进行形式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如果符合,PTO会签发日期并在提交申请两个月后发给申请人一份通知书。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将所有材料包括申请费全部退还给申请人。
审查:在提交申请四个月后,PTO的审查员将负责审查并决定该商标能否注册。如不能,审查员会发函注明退回理由或者需要做的改动。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信后六个月内答复,否则该申请即终止。如果申请人的答复不能成立,审查员将发出最终驳回。申请人可上诉商标审查及上诉委员会。
驳回的主要理由是在先注册的商标与之相似。与申请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带有描述性的商标,带有地理名称或其它原因的商标,也可能会被驳回。
异议:如果没有被退或申请人答复理由成立,该商标即会被印制在商标公告上。PTO将给申请人发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此后30天为异议期。
发证:如申请基于商标在先的实际使用且没人提出异议,PTO将于公告12个星期后颁发注册证。
如商标注册申请仍是基于申请人将善意使用该商标的声明,PTO将于12个星期后颁发通知书。申请人在6个月内可以(1)使用此商标并提交使用声明,或者(2)申请6个月延展期。只有当特别标注时才可延长此期限。使用声明提交并通过后,PTO将颁发注册证书。
样本 显示商标使用的样本。如为将善意使用,申请人必须在提交声明使用备案或使用声明时每类提供三份样本。此样本必须是该商标实际使用的例证,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如使用于商品上,可提供商品或包装上的标签,与商品相关的展示或使用照片。如因尺寸问题无法提供样本,就必须提供照片及其它可以接受的复制品,商品的包装。如使用于服务上,可提供的样本为招牌、印刷的小册子、广告、业务卡片或文具。或者显示该商标在描述及宣传此服务项目时的照片比如店门或运输卡车侧面的商标图样。
美国商标的主管机关
美国专利局(The Patent Office)
● 注册美国商标所需文件
1、 申请书一份;
2、 商标图样一份,规格为4×4CM至10×10CM;
3、 申请费用;
4、 如该申请基于商标的实际在先使用,则每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需提交三份样本,显示该商标在该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情况,可以相同,也可是该同一商标的三种不同使用的示例。
●美国商标注册程序
美国商标查询
美国商标查询采取自愿原则。
美国商标申请
PTO负责联邦政府的商标注册。收到注册申请后,PTO会进行形式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如果符合,PTO会签发日期并在提交申请两个月后发给申请人一份通知书。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将所有材料包括申请费全部退还给申请人。
美国商标审查
在提交申请四个月后,PTO的审查员将负责审查并决定该商标能否注册。如不能,审查员会发函注册退回理由或需要做的改动。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信后六个月内答复,否则该申请即终止。如果申请人的答复不能成立,审查员将发出最终驳回。申请人可上诉商标审查及上诉委员会。
驳回的主要理由是在先注册的商标与之相似。与申请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带有描述性的商标,带有地理名称或其它原因的商标,也可能会被驳回。
美国商标异议
如果没有被退或申请人答复理由成立,该商标即会被印制在商标公告上。PTO将给申请人发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此后30天为异议期。
美国商标发证
如申请基于商标在先的实际使用且没人提出异议,PTO将于公告12个星期后颁发注册证书。
如商标注册申请基于申请人将善意使用该商标的声明,PTO将于12个星期后颁发通知书。申请人在6个月时间内可以(1)使用此商标交提交使用声明,或者(2)申请6个月延展期。只有当特别标注时才可延长此期限。使用声明提交并通过后,PTO将颁发注册证书。
注册有效期十年。但申请人需要在第五——第六年间提供一份用以表明该申请继续存在的誓言收
美国商标申请注意问题
一、申请美国商标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商标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查十分严格,因此申请人针对不同类型的商标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中文商标可以在美国提交申请,但是申请人需要提供构成该商标的每一个中文字的读音以及相应的英文翻译。
2、如果商标是由简单的英文字母组成,并且这些字母没有进行风格化的修饰,为了使商标受保护的范围更广,我们通常会建议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声明该商标为普通字体(Standard Charaters),即不声明保护任何颜色、大小、字体。这里所说的普通字体,通常指TIMES NEW ROMAR 或ARIAL。
3、商标如果为彩色,需要具体说明每个部分的颜色。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商标为灰色,美国专利商标局将认定该商标为彩色商标。
4、必须明确指出该商标是否在相关商业或贸易、地理描述或其他语言上有特殊含义。
另外,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提供的商标图样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不能有任何模糊感。由于美国商标申请大多采用电子提交的方式,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图片格式的商标图样(如:jpg格式),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图片格式的像素也有要求,不能小于250像素大于944像素。
(二)、商品/服务项目的选择
虽然美国不限制提交申请的商品/服务的个数,但是由于美国主张“使用”原则,因此申请人在选择商品/服务时一定要限定为确实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切不可认为提交的商品越多,商标保护的范围就越广,从而选择一些根本没有在生产销售或提供的服务。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整个商标被撤销。
另外,美国虽然遵循国际尼斯分类,但是其商品服务项目往往比尼斯分类中的商品服务项目要求更加细化。比如,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是尼斯分类中规范的商品项目,但是该项商品在美国不能被接受,原因就在于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的范围太宽泛,不具体。如果要想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必须细化到“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等等”。我们建议申请人在选择准备申请的商品/服务时,可以提供该商品/服务在行业内的通用名称,而不必刻板的按照中国商标局出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提供的商品/服务名称来进行选择。
(三)美国商标的申请基础
申请美国商标,只能基于三种基础。也就是所,只有满足了三种基础中的一种才能申请美国商标。
1、以实际使用(Actual Use)为基础提交申请
实际使用是指商标在申请之日起前已经在美国使用。“使用”主要是指标有该商标的产品已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或者在美国媒体上做了宣传广告。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使用是指申请指定的所有商品/服务都有使用,而不是指部分使用。
如果以实际使用为基础提交美国申请,申请人需要请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即每个类别至少提供一张标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以及在美国和在世界其他国家首次使用的日期(需精确到年月)
2、以意图使用(Intend-to-Use)为基础提交申请
意图使用是指虽然商标在提交申请时尚未在美国使用,但是申请人真诚地(Bona Fide)计划即将在美国使用该商标。根据美国商标法第一条(d)第1款的规定,以意图使用为基础提交的商标申请,待该商标通过审查后,自下发核准通知书(Notice of Acceptance)之日起三年内,必须提交商标在美国使用的声明。否则,该商标申请将被撤销。
3、以国内注册(Home Registration)为基础提交申请
以该国内注册为基础提交美国申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获得国内注册的商标必须与打算在美国申请注册的商标一模一样,不能有任何细微的改动;第二、国内注册证上指定的商品/服务的范围必须大于拟在美国申请保护的商品/服务范围;第三、申请人名称地址必须保持一致。
我们注意到,很多有中国企业或个人申请的美国商标注册都是以实际使用为基础提交的。但是,实际上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商标真正在美国使用,绝大部分的申请人都只是出于为以后进入美国市场做好铺垫的考虑。因此,只要任何第三方就注册中的一项商品并没有在美国使用提出有力证据,并且被美国上诉审判委员会(TTAB)接受,则该注册将很有可能被整个撤销,而不是删除没有使用的部分商品。
二、 商标在美国注册后需要注意的问题
1、提交商标继续使用的声明
美国商标法第八条(b)指出,以本法第十二条(c)规定予以公告的注册商标,注册人应于注册后第六年届满前一年内(即商标注册后的第五年到第六年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事由,并且这种未使用并没有放弃该商标的意思。否则,在自注册公布之日起第六年届满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注册。
在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注册人都没有注意或重视此项规定,认为只需要等10年有效期届满前进行续展就可以维持该商标的有效性。因此造成了一大批美国已注册商标因没有及时提交继续使用证明而被撤销。
2、无可争辩性(Incontestability)的权利
美国商标法规定,如果商标注册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连续五年在美国使用其注册商标,则注册人通过申请可以获得无可争辩性的权利。一项无可争辩性的注册可以构成注册人拥有在贸易中使用其商标的独占权的确凿证据。而且任何第三方再也不能以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理由,而要求美国上诉审判委员会撤销该商标注册。
对于真正有在美国销售其产品的注册人来说,此项规定十分有意义。然而在实践中却很少有人很好的利用了该项权利来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和捍卫自己的权利。
3、续展
美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从注册之日起计算。自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六个月内,商标所有人可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续展申请。
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交续展申请的同时,还仍然需要提交使用声明,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事由,并且这种未使用并没有放弃该商标的意思。否则,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申请注册程序相对复杂,对于准备在美国申请商标的中国企业或个人,在提交申请前需要仔细检查准备申请的商标、选择符合规范的商品/服务以及采用适合的提交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避免商标审查中下发审查意见,确保商标的顺利注册;已经申请美国商标或者已获得美国注册商标的中国企业或个人需要重视并及时关注自己商标的最新状态,避免商标因疏忽而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