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诉讼
商标侵权诉讼说明
一、商标诉讼的原告
是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保护商标权利的权利人,一般情况下是商标注册人;特定条件下利害关系人也可作为原告;与商标权有关的利害关系人,是指经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签订注册商标使用合同的注册商标使用人、注册商标财产的合法继承人。
二、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下列被侵权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 销售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 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 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
5、 给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失。
三、起诉方式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单独起诉,也可以共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经商标注册人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答: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发生以上侵权行为时,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商标侵权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此后,在《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对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由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至于侵权行为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侵权行为地是指侵权行为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地域,包括侵权物品生产地、运输地、销售地及仓储地等。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1、遵循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
2、合理判定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是指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上,与注册商标相比较,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标。判定近似商标,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从商标的音、形、义三方面,结合构图、颜色及整体结构等因素,进行对比,采取隔离观察、整体观察、要部观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定。在判定中,应当以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为基本条件,但不以造成实际误认为必要条件。
3、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类似商品是指在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情况下,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企业、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近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品。判断类似商品,前提是商品之间的关系,并考虑商品和商标之间的关系。商品的功能、用途相同,并且具有共同的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的,一般认定为类似商品,但商品的原料、生产企业等因素,能够明显表明商品的来源,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的,不应认定为类似商品。如果商品与服务之间存在着特定的联系,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易使消费者认为是同一企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该商品与服务应认定为类似。
4、不以商品质量优劣为取舍
5、不以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违法使用为取舍
6、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为
7、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在商标侵权案件认定过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还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和具体使用方式,商品的零部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争议商标所有入的主观过错程度等。
8、侵权判定要点和标准
商标侵权诉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要点和判断标准:1、确认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在有效期内,被告是否会提起商标撤销申请);2、确认被告是否有使用权利人的标识或相近标识的行为;3、被告使用的标识是否具有合理的来源(是合法注册商标或经过合法权利人的授权,如果对方的标识也是合法注册的商标,且其使用方式没有超过合理使用范围,一般应先提出商标异议申请)4、判断被控侵权商品或服务的类别是否与原告商标的核准类别相同或类似;5、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6、确认涉案产品或服务的相关公众的范围;7、确认被控侵权标识是否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8确定侵权责任
五、商标诉讼证据
作为商标诉讼证据,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二)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
(三)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
(四)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