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之桥代理商标行政诉讼案件二审胜诉 日期:2016-07-30
金之桥代理某商标行政诉讼二审案件,该商标由于第三人提出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被商标局撤销,但被商评委维持,又被一审法院撤销。经过充分的准备,金之桥代理商标持有人向北京高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终北京高院维持了该商标的有效。持有人获取了最终的胜利,其合法权利得到了充分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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